
讲座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法律系)为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在涉农领域的理论素养与实务能力,2025年12月19日,我院在模拟法庭成功举办“知法、学法、用法”名家系列讲座。本次讲座特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耿卓担任主讲嘉宾,以“农村土地纠纷的法律适用思路”为主题展开讲授。我院副院长杨红朝、教师代表及2023级、2024级法学本科学生共同参与。
讲座伊始,杨红朝对耿卓的学术成就做了介绍,对其拨冗为师生带来精彩讲座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中,耿卓紧扣“农村土地纠纷的法律适用思路”这一主题,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等农村高发案件展开系统讲解。他首先梳理了我国涉农土地法律规范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同构成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三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在承包地纠纷方面,耿卓强调,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首先要厘清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准确把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合理运用家庭承包和“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在宅基地纠纷方面,他结合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双重属性,深入剖析了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收回事由等实务中的典型争议。在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方面,耿卓指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必须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为前提,村规民约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限制妇女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整场讲座始终贯穿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思路,为学生提供了清晰的纠纷解决路径指引。
在互动交流环节,法学专业学生踊跃提问,围绕“‘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障路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边界”“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实践困境”等问题与耿卓进行了深入交流。耿卓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农业农村法治研究的理论积累与立法咨询经验,逐一予以细致解答。
讲座最后,杨红朝对耿卓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耿卓的报告立足理论前沿、紧贴基层实践,既有高度的学理阐释,又有务实的操作指引,对法学专业学生提升涉农纠纷处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本次讲座是我院“知法、学法、用法”名家系列讲座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列讲座持续邀请国内法学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拓宽学生专业视野,提升法学教育质量,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持续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讲座伊始,杨红朝对耿卓的学术成就做了介绍,对其拨冗为师生带来精彩讲座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中,耿卓紧扣“农村土地纠纷的法律适用思路”这一主题,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等农村高发案件展开系统讲解。他首先梳理了我国涉农土地法律规范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同构成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三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在承包地纠纷方面,耿卓强调,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首先要厘清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准确把握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合理运用家庭承包和“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在宅基地纠纷方面,他结合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双重属性,深入剖析了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收回事由等实务中的典型争议。在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方面,耿卓指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必须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为前提,村规民约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限制妇女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整场讲座始终贯穿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思路,为学生提供了清晰的纠纷解决路径指引。
在互动交流环节,法学专业学生踊跃提问,围绕“‘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障路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边界”“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实践困境”等问题与耿卓进行了深入交流。耿卓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农业农村法治研究的理论积累与立法咨询经验,逐一予以细致解答。
讲座最后,杨红朝对耿卓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耿卓的报告立足理论前沿、紧贴基层实践,既有高度的学理阐释,又有务实的操作指引,对法学专业学生提升涉农纠纷处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本次讲座是我院“知法、学法、用法”名家系列讲座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列讲座持续邀请国内法学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拓宽学生专业视野,提升法学教育质量,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持续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编辑/鲁紫涵 审核/盛戈 西茹玉 签发/徐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