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学院快讯 >

我院教师应邀为漯河市召陵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开展讲座

发布时间:2024-08-16 22:03    浏览次数:

韩宁作讲座

讲座现场
    本网讯(法律系供稿)8月16日,我院教师韩宁应邀为漯河市召陵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作了题为“校园安全的法治思维与典型规范”的专题讲座,漯河市召陵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参加此次讲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而校园安全是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也是维护广大教职工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对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形成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作为教育系统管理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律规范筑牢校园安全的坚实防线。韩宁结合《民法典》、《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中的典型规范,强调我们国家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三个维度对校园安全的预防以及因校园安全所引发的纠纷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在工作实践中要结合法律规范的立法旨意,精准领会法律规范的规范目的,准确理解应用。
    据悉,韩宁为河南省百名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河南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员,应邀开展此次讲座,是践行高校教师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力促进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扩大了我校法学教育的办学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