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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2-08-28 16:31    浏览次数:

王晓勇主持开幕式

牛娟致欢迎辞

田土城致谢

立法研讨会现场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8月28日,由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承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讨会在我院顺利召开。来自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四十余位理论和实务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会。
    开幕式由院长王晓勇主持。院党委书记牛娟致欢迎辞,介绍了我院法律硕士授权点建设的基本情况,表达了对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院法学学科的感谢。研究会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土城对我院精心准备研讨会表示感谢。
    研讨会由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尹西明主持。会上,田土城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疑难问题》的主旨报告。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涛,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红朝,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郭少飞,研究会副秘书长、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康,研究会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史国政,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马开轩,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振颖,研究会副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良等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与会专家学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的地位、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能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化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最后,我院法律系主任韩宁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已提上日程的背景下,举办此次研讨会,有利于凝聚共识、创新思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要旗帜鲜明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切实针对中国问题,提出中国方案。河南省民法学界和实务界要充分利用河南农业大省的优势,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贡献更多的河南智慧。
(文/韩宁、王康  图/张二龙)